一、签字盖章缺失或不规范
未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理人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;
盖章为业务章、分公司章等非有效公章;
授权委托书无签字盖章,或授权期限、权限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。
二、资格审查不通过(实质性资格条件不满足)
1.主体资格不符
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资格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投标项目;
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或处于被责令停业、吊销资质等行政处罚期。
2.资质与业绩不达标
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或资质等级低于要求标准;
业绩证明材料造假或业绩时间、总金额不满足要求;
三、投标报价相关违规
1.报价超出有效范围
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,或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;
未按要求填报报价清单,存在漏项、多项,或单价与总价计算不一致。
2.报价文件实质性错误
未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依据、税率,或报价货币与要求不符;
四、技术响应文件未满足实质性要求
1.技术方案偏离要求
投标技术方案未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技术参数(标注“★”或“标注红色”条款),存在重大负偏离;
未提供关键设备的技术证明、检测报告,或设备型号、参数与要求不符。
2.实施方案与服务承诺不达标
售后服务承诺(质保期、质保方案、应急响应时间)未达到招标文件标准。
五、其他违规情形
1.投标文件内容造假或雷同
2.投标文件关键信息(业绩、资质、财务数据)造假;
3.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高度雷同,或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、IP地址一致,被认定为串通投标。
4.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特殊条款
5.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、行贿、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;
6.未响应招标文件中的特殊要求(如本地化服务、环保标准、安全生产要求)。
7.招标人考察生产现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。